教育部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温州市、台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加快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以制度创新推进温台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活力温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浙江“重要窗口”建设,现制定本意见。
一、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新动能
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负面清单,将产学合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为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提供政策支持。建立企业利润替代补偿机制,通过政策性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支持、教育费附加减免等多种手段,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加大对优质教育品牌民办学校土地划拨或出让使用费的优惠力度,在规划允许的情况下,对将新建校舍或公办闲置校舍交由优质教育品牌民办学校办学的,可以给予低租金优惠。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在温台开展2—3个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兼职教师福利待遇。
二、完善协作开放的职业培训体系
积极推进职业培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民营企业多样性培训需求,着力构建政府统筹、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职业培训体系。建立温台职业培训“两清单一指数”制度,定期发布培训项目清单和能力清单、培训机构信用及质量星级指数,健全培训质量监控闭环机制。校企共建职业培训综合体,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共享员工”培训服务,打造服务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蓄水池。推动温台职业院校和龙头民营企业联合建立3—5个实训基地,促使更多优质培训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到2022年,完成社会培训50万人次以上、职业技能考核评价5万人次以上。
三、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式
打造温台校企综合数据平台,汇聚两地10万家以上民营企业大数据,实现校企人才供求数据智能匹配,实训、实习、就业智能撮合。基于产业端发布的数据,预测人力资源需求,动态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制定实施“大国工匠成长计划”温台方案。实施温台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计划,到2022年,确定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200家以上、省级20家以上。对接温台鞋革、服装、低压电器、眼镜、汽摩配、模具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跨区域、实体化职业教育集团,搭建生产、教学、研发、创业创新、社会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1—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集团。依托瓯江口、浙南、台州湾、头门港等产业平台建设5个产业学院,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师资、技术标准,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把办学延伸至产业园区。
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级
主动适应温台民营经济发展新形势,优化两地职业院校空间布局和专业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合理布局中职学校和专业设置,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逐步扩大中职学位供给。强化职业教育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支持进入国家“双高计划”的温台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或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并支持其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有序扩大温台五年制职业教育培养规模,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温台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积极参与下一轮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竞争。到2022年,温台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达到60门,开发区域特色课程教学标准200个。
五、协同推进产教人才高效流动
开放温台人才服务中心资源库,搭建两地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信息库和专家智库。统一两地人才认定标准,建设温台匠才“飞地”,推动两地职业院校教师及企业人才资格互认、干部互派。实施温台名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建立温台产业教授制度,设立专项资金,面向企业公开招引产业教授。依托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高水平学校,建设10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培育10名以上覆盖温台重点产业的“工匠之师”。实施温台职业院校教师国外研修计划。到2022年,校际互派专业教师、管理干部200人次以上,校企互派互聘专业人员2000人次以上。
六、打造职业教育助力“双创”新标杆
弘扬“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创新”的温台企业家精神,校企协同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开设创业实验班、创业先锋班和企业接班人培训班,培育一大批“创二代”“企二代”,建设省级创业创新基地。落实中职学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体系。落实横向经费政策,对承担温台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温台职业院校,项目研发团队可按合同约定获得劳务报酬。依托浙江省激光制造与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浙南轻工装备智能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制鞋、足踝健康装备、智能模具等产业研究院,提升温台职业院校立地式研发服务能力。到2022年,完成科技成果转化500项以上,实现科技服务到款额1亿元以上。
七、推动温台职业教育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
实施温台商(协)会携手计划,依托温台区域商(协)会,联合研制泵阀、眼镜、智能卫浴、智能电气、智能缝制等特色优势产业行业的区域性技术标准和教学标准,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携手民营企业抱团“走出去”。实施温台职业教育伴随计划,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鲁班工坊、丝路学院,开展“中文+职业技能”项目,为温台企业“走出去”提供本土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充分整合海外温台人才资源,与民营企业联合建立若干温台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力争建设中德、中意职业教育园区。
八、建设温台职业教育“数字大脑”
对接两地城市“数字大脑”,联合建设温台智慧职业教育管理云中心,集成各校网上办事大厅,促进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提升政校、校企、校校间信息交流和协同效率。联合建设职业教育资源云空间,共同开发专业核心课程资源和通识课程资源,整合两地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课程、企业培训包、虚拟仿真实训等优质资源,探索开发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的数字化资源。依托5G、物联网等技术,加快教室、实训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的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温台职业院校建设省级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到2022年,实现校校建有智慧教室,建成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100个,中职、高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分别达到60%和80%。
九、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允许温台职业院校在限额内按规定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岗位,确定用人计划及招考内容程序,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建立绩效激励机制,激发公办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等社会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经批准后,绩效工资总额最高可上浮50%,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一线教职工倾斜。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绩效管理中予以适当倾斜。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单位无空缺岗位时,可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薪酬支出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十、加大组织实施保障力度
建立由教育部部长和浙江省省长任组长,教育部分管副部长、浙江省分管副省长以及温州市、台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教育部相关司局和浙江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两市分管副市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办学成本分担机制,适当放宽高职院校学费标准。温台两市加大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每年各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温台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建设。
附件:1.教育部支持政策清单
2.浙江省支持政策清单
3.温州市、台州市工作任务清单
教 育 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教育部支持政策清单
附件2
浙江省支持政策清单
附件3
温州市、台州市工作任务清单
教育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助力“活力温台”建设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