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发〔2021〕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辽政发〔2021〕2号),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沈阳新发展格局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幸福感,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沈阳新时代振兴发展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紧紧瞄准制约沈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体系不完善、体制机制不灵活、产教融合不紧密的主要问题,围绕“建体系、活机制、促融合”,深入实施“双链”融合和都市圈一体化两项重点工程,建设完善体系、机制创新、提质培优等三项基础工程,努力在现代职教体系、办学体制机制和产教深入融合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构建以高等职业教育为引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良性机制,职业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区域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重点建设1所国家级高水平高职院校、15所市级优质中职学校和50个左右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新增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10万人左右,每年培养1万名左右能工巧匠,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双链融合工程,全面落实校企协同育人。
1.围绕五型经济需求,构建产教融通生态系统,推动产业链和教育链深度融合。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接老字号产业,实施相关专业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对接原字号产业,实施相关专业精品化、高端化改造;对接新字号产业,加快发展对接交通运输、家政、养老、托育、健康等现代服务产业的相关专业;适应国家粮食安全新形势,新变化,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区、县(市)职教中心发展涉农专业。
2.支持高水平高职院校与区县(市)政府、产业园区、骨干企业等多主体合作,共建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学院,或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与2所以上职业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承担现代学徒制等项目和任务。
3.完善对接主导产业需求的专业调整机制。定期发布《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专业预警机制,发布急需紧缺专业和建议暂缓设置专业名单,引导学校逐步调整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开展星级专业和卓越专业评估,重点培育50个左右高水平特色专业(群)。
4.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节,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积极争取成为省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培养模式试点,加大资金投入,遴选培育一批学徒制示范专业。
(二)实施都市圈一体化工程,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引领作用。
5.建设产教融合促进联盟,推进产教融合一体化。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沈阳产教融合促进联盟,实现都市圈范围内资源共享、人才共育、项目共推、能力共促、格局共建。
6.持续举办沈阳(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面发挥技能大赛“树旗、定标、导航、催化”的独特作用,推进都市圈工匠培育一体化。
7.举办沈阳都市圈职业学校校长论坛,推进职业院校现代治理能力提升一体化。
(三)实施完善体系工程,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8.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和师范教育资源,全力提升幼儿师范教育培养层次。积极争取辽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办学点。支持中职40个左右专业参与“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一体化贯通培养,年招生规模达到4500人。支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举办职业本科教育。
9.鼓励沈阳大学、沈阳医学院等与沈阳重点产业园区、行业领军企业合作举办职业本科教育。
10.推进职普融通。统筹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遴选30所初中学校,在中职学校设立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基地试点。推动建立以专项技能培养方向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
(四)实施机制创新工程,充分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
11.深入落实沈阳市“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城市”各项改革任务,完善产教对接机制。组织职业院校积极参与服务百家企业工作,丰富职教集团功能,深化校企合作。
12.研究制定符合类型特征要求的职业院校管理办法,对于办学自主权能放尽放,建立起政府统筹、校企合作、学校自主、教育家企业家共同管理的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3.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制定《沈阳市职业学校开展社会培训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满足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14.在职业院校中,遴选培育10个左右职工培训示范基地、5所左右特色职业培训学校,完成20万人次左右职业技能培训。
15.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以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相关规定或办法。制定职业院校招聘教师管理办法,实行“固定岗+流动岗”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的良性机制。
16.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争取5个左右成为省级基地,1个成为国家级基地。校企共建10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17.服务沈阳对外开放发展战略,支持职业院校对接国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国际交流机制,加强与“走出去”企业对接,开展相关人才订单培养。支持职业院校参与“鲁班工坊”、“中文+职业技能”建设。
18.做强做优中德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推动沈阳中德应用技术学院(跨企业实训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支持其建设多功能职业教育综合平台,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职业教育品牌。
(五)实施提质培优工程,提高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质量。
19.制定《沈阳市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方案》。按照优势集中、做优做强原则,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对公办中职学校进行资源优化组合,推动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到2022年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建设15所市级优质中职学校,力争10所左右中职学校进入省重点建设优质中职学校行列。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5个左右专业(群)协作体。以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竞赛为载体,深化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
20.推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革命”,遴选50个左右“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培育100门左右职业教育“兴沈金课”。
21.深入推进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试点,积极探索职业技能大赛与“1+X”证书制度相对接,支持沈阳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2.积极参与辽宁省学分银行建设,争取成为辽宁省试点,完善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23.遴选建设10个左右市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争取2所左右职业院校成为辽宁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24.对接沈阳产业需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融合职业院校与企业实训资源,组建开放共享的、满足全产业链实习实训需求的综合性实训环境。
25.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搭建职业教育在线学习平台,支持线上线下混合式教育教学改革,建设100门左右在线精品课程和5个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护航,全面落实立德树人。
26.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在直属学校试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为公办职业学校班子配备1名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作为兼职副校长。
27.持续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将工匠精神、劳模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培训全过程,每学期大国工匠精神教育不少于16学时。
28.全面落实《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委员会作用,指导职业学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有机结合;遴选建设20个左右思政课示范课堂和100个左右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二)建立协调推动机制。
29.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市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把推动、督促落实本方案作为重要内容,定期研究。
30.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同时加强督查、考核。
(三)增强政策支持引领力度。
31.建立职业教育改革成效考核评价体系,对职教中心转型发展成效明显的地区和改革成效明显的职业学校给予激励支持。
32.落实校企合作容错机制,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校企合作中禁止和限制的行为。
33.出台推动沈阳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四)保障经费长效稳定投入。
34.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步增长与保障机制。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健全投入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