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军事职业教育条例(试行)》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军事职业教育是面向全军官兵包括文职人员有组织的、自主在岗的现代继续教育。由于军队组织形态的特殊性和保密性等各种因素,军事职业教育主要通过各类网络平台的信息化教学资源,结合有组织有计划的自主学习方式,基于时时学、处处学、人人学、终身学的原则,实现个人学习与岗位需求的有机结合。虽然其与地方职业教育的对象、内涵、学习形式和学习平台等都有所不同,但是仍然包含部分相似之处。例如,军事职业教育中对于技术干部要突出专业前沿知识、专业技能作战运用等内容学习;对于士兵,则要求突出教育训练中一时听不懂、悟不透、难练会,以及技术绝活等内容学习。这些都与地方职业教育强调技术技能的培养有相通之处。因此,地方职业教育可以也能够发挥自身特长,有所作为。 多方参与 共同建设 在军事职业教育实施过程中,要求军事院校、科研机构和训练机构主要负责在线课程开发、师资培训、辅导答疑、学习考核,为部队提供线上线下的教学服务。而部队主要负责梳理岗位能力素质要求,提出学习需求,参与课程开发,组织官兵学习。这些分工都表明军事职业教育需要多方共同参与。 对于地方职业院校来说,一方面,地方职业院校可以同军事院校、科研机构和训练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军事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工作,协助相关机构提高军事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质量。另一方面,地方职业院校也可以面向部队和官兵,开发相关通用教学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服务岗位能力梳理和提高官兵自主参与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的能力,共同激发军事职业教育的内在动力,促进军事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在《军队院校教育条例(试行)》的要求下,鼓励地方职业院校与部队合作方联合进行课题申报,通过各类课题的合作初步建立地方职业院校参与军事职业教育的实践机制。同时地方职业院校还可通过为预备役部队开发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间接参与到军事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中。 优质资源 军地通用 当前,军事职业教育的核心是搭建内容丰富的信息化教学资源网络平台,该平台既要以军综网服务平台为主体,也要引入互联网中丰富的信息化教学资源。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汇聚地方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为官兵提供学习军地通用和非涉密课程的服务。 实际上,地方职业教育一直重视在线教学资源的建设。例如,自2007年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就启动了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拥有超过70万教师、1406万学生、41万社会学习者和24万企业用户的大规模职业教育在线教学平台。 因此,为了更好服务军事职业教育,首先,可以将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平台中的优质教学资源,引入军事职业教育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其次,还可引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中已建设完成的优质信息化教学资源。再其次,积极鼓励包括国家级在内的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开发建设非保密的军事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在现有的教学资源开发更新的同时,增加面向军事职业教育特点,通用化的信息化教学资源,更好地服务军事职业教育。最后,还可以在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专项中,专门开辟面向军地联合主持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渠道,鼓励地方职业教育参与军事职业教育的教学资源建设。 书证融通 生涯教育 军事职业教育既包括军事院校外的在职学历教育,也包括任职资格教育,还包括在岗的非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可以发现,军事职业教育实际上涵盖了官兵现役生涯中的所有类型教育,面向的是现役期间的长时段、大跨度的职业生涯学习。而这一职业生涯的教育也存在同地方职业教育相互沟通的可能。 首先,可以将军事职业教育中通用性和非保密的教学资源引入地方职业教育院校的教学中,以及作为X证书的教学资源。通过教学资源的互通互认,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部队的任职资格同职业院校的学历教育以及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互通互认。 其次,还可以通过地方职业院校正在推广的1+X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X证书中的通用教学资源引入军事职业教育学习平台。依托X职业资格证书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牵头的机制,搭建军事职业教育、地方职业教育和企业需求的融通桥梁。 再其次,地方职业教育可以通过学分银行的框架,特别是职业教育学分银行的框架,将部队官兵在军事职业教育中的学习经历转化为地方职业院校能够认可的通用学分。借助于这些通用学分以及通用的职业资格能力证书,实现军事职业教育与地方职业教育的相互沟通。 试点先行 政策保障 由于地方职业教育与军事职业教育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管理体系,因此,地方职业院校参与军事职业教育也存在种种障碍。 为了突破这些障碍,首先,需要统一认识,这要求参与军事职业教育的不同主体要认识到地方职业院校参与的意义,通过发挥地方职业教育建设教学资源的已有经验和相关优势,更好地建设军事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 其次,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鼓励地方职业院校和教师,甚至有关企业,参与军事职业教育的教学资源开发和建设试点,包括面向军事职业教育的要求,对现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式和定制式开发。在时机成熟时,对于部分通用性较强的课程资源,也可开放试点军地相关机构申请联合建设项目。同时,还要注意重视部队官兵,以及预备役部队的使用反馈,确立“为应用而建”而不是“为建设而建”的开发目标和管理机制。 再其次,在联合开发课程教学资源的基础上,试点合作开展更大范围以及更高层次的标准化专业标准和证书的建设,包括联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联合开发军地通用型职业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证书)的试点。在开发通用型资格证书时,要由国防科技生产企业牵头,组织已有合作基础的部队院校和地方职业院校,按照通用性和非保密性的原则,深入梳理部队官兵与企业用人的技术技能要求,形成资格证书的通用性核心内容。在核心内容的基础上,部队内部的任职资格证书可再叠加保密性以及个性化的人才要求。通过这种“通用核心+个性特点”的知识内容结构,可以实现原领域(部队体系或地方体系)的资格证书获得者,只需进行短期培训,就可快速达到新领域的任职要求,并通过新领域中的资格证书考核。通过上述逐步试点的方式,在试点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最终实现地方职业教育参与军事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总之,军事职业教育对于实施人才强军战略、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地方职业教育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配合这一重要的基础工程,根据自身的特点,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为推动军事职业教育建设发展、构建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服务。 (作者徐坚工作单位系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侯小菊工作单位系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刘明兴工作单位系北京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