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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学督导组(员)考核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2-27 10:16:16 点击:

 


                          关于开展2022年度 

教学督导组(员)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教学督导考核,依据《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组(员)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教学督导组(员)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设立的教学督导组及聘请的教学督导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试行)》《教学督导工作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依据,按集体和个人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教学督导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机构)数的15%。

四、考核评价程序及时间要求

教学督导考核每年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程序包括:总结自评、单位综合评议、结果公示、学校审定等程序。

(一)总结自评。督导组(督导员)对照考核标准(附表1、附表3)的各项指标开展自评,逐项统计数据,认真总结,并提供支撑材料。填写《考核登记表》(附件1、2),提交所在教学单位。撰写提交学期、年度教学督导工作总结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此项工作于2022年12 月31日前完成。

(二)综合评议。由各教学单位对督导组(督导员)《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经本单位综合评议,作出考核评价结论。考核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经过督导组(督导员)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来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要向督导组(督导员)说明理由,听取本人意见。此项工作于2023年 1月6日前完成。

(三)结果公示。各教学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教学单位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邮箱:hbddgpzx@126.com。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审定。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学督导考核是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是机构(个人)评优评先、续聘的重要依据。

(二)兼职教学督导员完成规定任务,经考核合格,由所在教学单位根据工作量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折算成一定的工作量,学时=实际听课时数×系数K(K≤0.5),原则上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课时(属于教学管理工作量),计入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教学单位核定的工作量报管评中心等部门。

六、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办学单位可结合本校实际参照执行,其中本单位教学督导组工作总结请于2023年1月6日之前提交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邮箱地址:hbddgpzx@126.com。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组考核登记表

2.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员考核表

3.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组(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