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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亚斯·斯尼尔达尔:《全球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公约》总体介绍
栏目:开放教育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1-23 07:25:02 点击:

安德烈亚斯·斯尼尔达尔:《全球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公约》总体介绍

尊敬的各位嘉宾: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全球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公约》方面所做的工作。

《全球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公约》(以下简称《全球公约》)是联合国通过的首个全球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公约,于2019年11月25日通过,它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五项区域公约的原则为基础,补充了促进、支持学生和学历学位持有者在区域间流动的条款等。目前,全球600多万流动学生中有一半以上在国外学习。

《全球公约》的通过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2011年,在日本东京举行的国际国家会议上通过了《亚太地区高等教育资历认可公约》(简称《东京公约》),之前在欧洲、非洲、阿拉伯国家、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也通过了相关区域公约。2017年,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各地区专家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制定了《全球公约》草案,经过2018年、2019年两次政府间协商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员国就草案达成一致并于2019年通过。

正如我之前提到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全球公约》是五项区域公约的核心原则向全球层面的延伸,强调通过公平、透明和非歧视的方式认证外国学历学位。虽然这并不代表自动认证,但它确立了认证外国学历学位的普遍原则。如不予认证,需具备认证资格的当局证明外国学历学位与本国学历学位之间存在实质性差异,且这些差异会阻碍认证申请人的进一步深造。

《全球公约》的其他重要条款还包括对认证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部分学业认证以及认证难民的教育资历等。《全球公约》也加入了一些新内容,反映了自25年前通过的第一项区域公约以来认证和流动政策的发展,其中也包括对预科学习和非传统学习的认证(后者是指通过远程或在线方式进行的学习)。《全球公约》也开放了部分学业认证,如果一个外国学位被发现和本国学历学位存在实质性差异,那么它也应获得低一级的认证,而非完全不予认证。

到目前为止,已有18个国家批准了《全球公约》,而公约需要20个国家批准才能生效。我们已确认在未来几周将有一个国家会交存其批准书,另有20个国家已进入批准流程后期,30个国家已启动批准流程或有意加入公约。

《全球公约》将在第20份批准书交存后三个月生效,预计将在2023年上半年生效。届时《全球公约》中的条款和义务将对批准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也意味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启动《全球公约》的主要执行机制之一,即缔约国政府间会议,以促进《全球公约》的实施并监督其执行成效。国际缔约国政府间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将召集所有具有投票权的会员国和观察员,其中包括区域认证公约委员会的负责人。会议的职能与区域认证公约委员会的职能相同。会议将制定一份工作计划,以确定两届会议间的活动内容,及全球或区域间的活动相关附属文件,如业务准则建议、宣言和最佳实践范例等。

接下来,我想具体谈谈《全球公约》和区域公约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将如何共同发挥作用。首先我想强调,批准加入区域公约不是加入《全球公约》的先决条件,但我们强烈建议先批准加入区域公约。两者在国家执行层面并不存在重大差异,但《全球公约》缔约国要承诺在解释和应用区域认证公约时,会执行或参考《全球公约》的相关规定。然而,《全球公约》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视为可减损区域公约中对申请认证人更有利的规定。

其次,区域公约和《全球公约》在执行机制方面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如上所述,区域认证公约委员会的负责人将作为观察员参加政府间会议,并就重要问题与各区域公约委员会进行磋商。

最后,《全球公约》将以现有的区域网络为基础,如欧洲国家信息中心网络、国家学历学位评估认证中心、亚太地区国家信息中心网络,但预计不会搭建新的全球性网络,旨在通过各区域网络间的密切合作,实现《全球公约》的目标。

感谢各位的聆听,祝专题会圆满成功!

【本文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高等教育处项目官员安德烈亚斯·斯尼尔达尔(Andreas Snildal)2022年11月26日在2022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年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题会上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