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
质量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质量监控 >> 质量管理 >> 正文
卢晓中 | 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竞争或合作?
栏目:质量管理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0-31 07:20:11 点击:

 

卢晓中 | 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竞争或合作?

2022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第三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大会发布了《超越极限:重塑高等教育的新路径》,指出“面对日益复杂和充满挑战的全球局势,我们需要迈出大步,重塑高等教育,为世界高等教育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绘制蓝图”。大会的主题是“重塑高等教育,实现可持续未来”。其中提出的六大基本原则之一,就是通过合作而非竞争实现卓越。通过合作和团结,高等教育机构能够以跨学科的方式开展工作,汇集不同的科研资源,通过国家和国际层面的专业网络分享知识和经验,从而实现协同效应和更有效地履行其使命。

202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该组织第41届大会上面向全球发布《一起重新构想我们的未来:为教育打造新的社会契约》报告,探讨和展望面向未来乃至2050年的教育。该报告提出:“教育可以视为一种社会契约——一种社会成员间为了共享的利益而合作达成的默示协议。”这一契约源于一种共享愿景,即教育具有公共目的,并通过合作来达成。

2015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反思教育:向“全球共同利益”的理念转变?》,该报告秉承人文主义教育观和发展观,建议我们将教育和知识视为全球共同利益,以便在复杂的世界中协调作为社会集体努力的教育的目的和组织方式。不难看出,这三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要报告都表达和强调了同样一种教育观,即通过合作实现教育卓越(共享愿景、共同利益)。本文试从竞争与合作这一对范畴的关系角度,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向作一探讨,以寻求正确的认识。

一、高等教育的竞争与合作不是一个新话题

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竞争与合作的历史。从理论、历史及现实考察,不难发现,竞争与合作往往与地域因素有一定的关联,比如,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国民性对竞争与合作的影响较大,我们常常发现,一些国家和民族有着特别旺盛的竞争基因和竞争精神,而另一些国家和民族并不热衷于竞争,更倾向于“和为贵”和“美美与共”。

同时,竞争与合作的情况也与当时占主导地位或重大影响的理论观点有关系,比如,19世纪出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它根据自然界“食物链”现象提出“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观点,并以此解释社会现象。该理论观点提出后风行一个多世纪,这对强化人们的竞争意识也有很大的影响。

实际上,直至今天,这一理论观点也常常被用来励志于人或组织,这也是人们关注竞争更多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竞争与合作也与具体领域和机构的性质与特点有一定关系。比如,经济领域及机构往往会有更多更强的竞争性。竞争与合作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同一个领域和机构的不同时期,其竞争与合作的情况并不一样。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在一些情形下是彼此蕴含,出现在同一过程,着眼于多赢共生的共同愿景,这就是所谓的竞合,“竞合”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经济领域关于竞争与合作关系的讨论中,后来也被认为是与竞争、合作并列的一个独立概念,且围绕这一概念也形成了相关的理论。

具体到高等教育和大学这一特殊领域和机构,我们依据布鲁贝克的认识论和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来对竞争与合作作一简要的历史分析。从认识论哲学来说,出于闲逸好奇追求高深学问是中古时代欧洲大学产生的最初动因,这也成为源于中世纪大学的近现代大学的本质特征。这一本质特征一直深深植根于欧洲大学的肌体内,并影响着近现代大学的发展。那时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象牙塔”,也从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大学这一本质特征。

中世纪大学产生的最初动因和近现代大学的这一本质特征显然与竞争不相一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或者说发祥于欧洲的近现代大学并不具有竞争的基因。情况发生变化是在政治论的哲学占据主导地位后,高等教育领域开始出现竞争并不断强化。特别是当民族国家出现以后,国家的竞争意识得到显著加强,而且经济的竞争一直是民族国家竞争的主要领域,许多有关竞争的研究也首先是在经济领域展开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到来,经济与高等教育的关系日益密切,经济领域的竞争愈来愈演变为人才的竞争和高等教育的竞争。

与此同时,伴随经济竞争也有经济的合作,尤其是工业革命(科技革命)和大工业生产也使高等教育的合作成为必须和不可或缺。实际上高等教育的竞争与合作有时此消彼长,而关于高等教育竞争与合作优劣的争论也从未停止过,近三四十年来,这种争论似乎达成某种妥协与调和,或者说争论逐步达成一种较为普遍的共识,即对于高等教育发展而言,需要兼顾竞争与合作,并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于是,起初经济领域的“竞合”概念及相关理论也开始出现在高等教育的有关讨论之中。

由此可见,高等教育的竞争和合作都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而“竞合”这一概念的出现在高等教育领域也同样具有时代的特征。值得特别提及的是,竞争并不是高等教育及其机构的本质特征,而是一个时代特征,且同样呈现出一定的地域性。比如,博克从历史的角度把竞争概括为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三大关键因素之一。而欧洲大学却缺乏竞争的基因和传统,尽管欧洲是世界近现代大学的发祥地,但其大学的现代发展却远不如后起之秀的美国,德国直到21世纪初才意识到本国大学的世界排名远远落后于美国和英国。这对德国政府和大学刺激颇大。

加之,以马普研究所(MPG)为代表的一大批校外研究组织的创设,导致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向校外研究所的转移,科研人才的流失限制和影响了大学的发展。在以上诸因素的影响和催动下,德国在2006年开始实施“卓越大学计划”,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美国纽约大学亨利·汉斯曼教授分析了欧洲大学渐渐失去昔日光彩的原因,认为除了公共和私人教育支出水平较低是造成其衰败的部分原因外,更是因为高度集中的国家管理体制抑制了大学之间的有效竞争,从而使得大学在教育和研究两方面都缺乏进步的动力。

在与美国大学进行比较以后,他提出为了遏制和扭转欧洲大学这种颓势,在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竞争应被鼓励,并通过不断减少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壁垒,使得高等教育有可能像其他产品和服务一样拥有一个更广阔、更具竞争性的市场。他特别指出,仅仅在现有体系中注入资金是远远不够的,以增强竞争为重点的结构调整似乎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对于中国高等教育而言,竞争与合作也不是一个新话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育逐渐影响到高等教育领域,高等教育领域的竞争开始出现,并引起广泛的关注。与此同时,围绕高等教育的竞争与合作这一话题高等教育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开展过一些讨论。在讨论中人们对竞争特别是高等教育的竞争优势保持了更多的热情,对市场竞争机制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给予了较高的期待,并提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高等教育改革的种种举措。

特别是高等教育市场化理论成为一个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其中该理论对高等教育的竞争保持了较多的关注。这一时期也不乏对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及其竞争机制的“冷思考”,如有人认为市场化并不适合高等教育这样一个特殊机构,与高等教育使命和担当并不相符。还有学者指出要科学地区别经济发展规律与教育发展规律,不能把商品经济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等简单地搬进高等教育领域。如果忽视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与特点,把商品经济的一招一式直接搬进高等教育领域,是不利于全面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的。

值得提及的是,1988年《上海高教研究》发表了一篇译介文章《论高等教育的竞争与合作》,“译者按”中提出:“依据什么样的标准来评价高等教育的质量?高等教育的根本使命是什么?怎样看待高等教育中的竞争和合作?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A·阿斯廷教授最近撰文,从教育哲学的高度,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对竞争和合作等不同价值观作了比较分析。他对‘隐含的课程’所作的考察可谓独辟蹊径。该文在美国高等教育协会最近一次年会上报告后,引起广泛兴趣和强烈共鸣”。

由此看来,对高等教育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在当时有着长期计划经济传统的中国寻求一种突破的同时,在美国这样一个推崇高等教育竞争的国家,则在寻求两者的一种平衡。当时译介这篇文章的意图也比较明显,就是试图在当时甚嚣尘上的赞成高等教育竞争的舆论倾向上打入一个楔子。

此后,高等教育的竞争与合作问题一直为人们所关注,虽然也有不少学者表达过对高等教育过度竞争的担忧和对加强高等教育合作的期待,但在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似乎高等教育的竞争战略和高等教育的竞争优势一直是高等教育舆论场的“主旋律”,即便是有合作或竞合的主张,也是为“竞争而合作”,高等教育的合作战略则被视为“另一种形式的竞争”。

二、从问题视角需要重新审视高等教育竞争与合作的现实关系

对于高等教育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可从多个视角去认识。这里着重从问题视角来审视两者的现实关系,对问题视角我们设置了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现状性问题,另一个维度是发展性问题。所谓现状性问题,指的是在高等教育竞争与合作关系中过度或不恰当竞争(这里把过度竞争与不恰当竞争视为相近或同一的涵义)带来的现实问题,虽然对于高等教育的竞争与合作,通常也强调一种竞合关系,并认为它们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是必要的,但在现实中对高等教育的竞争给予了更多或过多的关注。而发展性问题则是基于战略管理思想的“未来导向”和“共享导向”,从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角度审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可能出现的问题,显然这是一种“未雨绸缪”的视角。

(一)高等教育过度竞争的现状性问题

1.功利性政策制度导向中的过度竞争。高等教育领域的竞争常常是为了声望和资源而展开的,所谓声望,指的是大学在政府、社会和公众中的影响力和地位,一个具象化的表征就是大学排行榜。现在来自官方、民间的形形色色的排名或排行榜之所以有相当的影响力,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也反映了政府、公众、社会、大学等多方面的心理需求。资源则包括教学经费、科研经费、捐款等直接的资源和新生入学分数、师生比率、图书馆规模及运动队等象征性的资源,大学为获得大学排行的好名次和经费资源而开展竞争,这种竞争往往非常激烈,大学之间为师资、学生、资金甚至运动队而竞争。这种激烈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声望和资源就是大学目的和目标,就是大学存在价值的公共认知,由此人才培养作为大学存在的根本理由和价值反而游离出目的和目标,大学也就偏离了“以育人为本”这一根本宗旨。

大学围绕着这样的目的与目标设计和确定政策制度。比如,一些大学会对标有关评估或大学排行榜的指标,不断强化各种量化评价管理制度,以期在学校内部形成动力和压力,来提升学校各项指标数据。在这种“锦标赛”式的评价管理制度的驱动下,从大学管理部门、教学科研机构,到教师个体,更热衷于追逐这些评估和大学排行榜的指标要求,而不是人才培养的质量。其结果是,虽然一些高校在评估和排行榜上的名次是上去了,指标意义上的“学术GDP”也“卓越”了,但人才培养的质量却不升反降。后来这种通过建立竞争制度带来的“卓越”遭受到愈来愈多的批评,甚至被称为是一种“失去灵魂的卓越”。人们也对以声誉和资源作为大学优秀的标准,并围绕此标准展开的竞争提出了质疑,因为这两者均不能直接体现大多数学院和大学的中心使命。

实际上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上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从关注可利用资源、学术声望、科研产出等维度,已转向注重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成效。针对高等教育出现的市场化倾向,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首次世界高等教育大会认为:“应当澄清这方面的模糊与混淆,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不适用于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大会重申了高等教育的地位,“教育不是经济的一个分支。教育过程、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或教育产品都不能与经济相提并论。教育是社会的一个基本领域,是社会存在的条件之一”。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公共政策教授大卫·科伯在《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底线》一书中也特别提出告诫,市场并非一种荣耀,而是为了教育目的的一种手法;市场在高等教育中应该有一席之地,但同时又必须恪守界限,不能超越高等教育事业的价值底线,而这种底线就是“相信学者共同体而不是相信利己主义者的联盟;相信开放而不是相信所有权;认为教授是寻求真理的人而不是企业家,学生是追随者,而不是来满足其爱好的消费者,他们的爱好应该是被塑造的”。

2.“被平庸”政策制度设计中的过度竞争。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高等教育一直实施的是重点建设政策制度,所谓重点建设政策制度,就是突出重点、抓“关键少数”。应当说,这种重点建设政策制度对于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特别是拉近与世界先进水平的高等教育的距离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注意到,这些政策制度所关注的高校往往是占比较少的一部分,像“985工程”“211工程”以及“双一流”建设、高职院校的“双高计划”等都是如此。在这种政策制度关照下的高校不仅能获得良好的声誉,而且还能获得实实在在的资源支持,从而卓越或“被卓越”了。而相对于这少部分“被卓越”的高校,其他大部分高校则在这种追求“卓越”的政策制度设计中极有可能“被平庸”,这种“被平庸”也包括高校中的教师和学生。这种抓“关键少数”政策制度自然也传导到大学内部的政策制度设计,实际上,为了与宏观政策制度相适应,大学内部的政策制度设计也相应地选择突出重点、抓“关键少数”的取向。为了避免“被平庸”,或为了保住“被卓越”,高校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由于“被卓越”的高校总是有限的,且可能采取“末位淘汰制”,竞争中的高校不仅要紧盯政策制度的指标导向,而且几乎都设立了“假想敌”,即所谓的对标学校、学科、专业等,在这种情形下高校之间的合作有意或无意、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削弱。

同时,那些可能“被平庸”的大部分高校,只能选择走“力争上位”的办学路子,要它们各安其位、分类发展是不容易形成共识的,这也是高校分类发展政策难以真正落地的重要原因。此外,为了尽快“被卓越”或防止“被平庸”,许多高校不得不“大干快上”,一些“慢”学科、“慢”专业、“慢”成果被“快餐化”了,基于“闲逸好奇”本质的大学的“慢”文化被消解了。

(二)高等教育过度竞争的发展性问题

着眼于未来,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尤其是随着第四次科技革命的到来,大学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职能,都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和深刻的变化。在人才培养上对创新人才,尤其是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与渴望比以往时候更为迫切,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更需要协同培养,比如大中小学的协同、本硕博培养的一体化,比如教学科研的协同,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集群、教学科研混合型团队的构建,等等。在科研方面,学科交叉融合带来科研组织形式和基层学术组织形式的团队化、集群化、矩阵化。所有这些,都对合作提出了更多的诉求,而与现今大学过度竞争的现实状况往往格格不入。

因此,面向未来建设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实现高等教育的卓越,究竟是选择合作还是竞争,这一答案应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把高等教育放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知识生产方式从方式I到方式III的变革、人类社会面临的困境与使命等这样的大背景、大格局下,高等教育更需要真诚的合作,而不是过度的竞争。

三、走向新竞合时代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竞合理论的时代发展

竞合理论是作为竞争与合作的调和理论而出现的。关于竞争的探讨,出现了众多有关竞争的理论。而作为处于基础地位的经济,对经济竞争的讨论又相对较多,由此也产生了形形色色的经济竞争理论。而现实中合作又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被认为是一个追求效率与创新的竞争时代,也是一个为竞争而合作与为合作而竞争并存的时代。合作战略被视为“另一种形式的竞争”,代表观点如 “协作型竞争”,包括战略联盟、联合经营、合作生态系统等形式。

“未来的竞争就是不断创造与把握新的商机的竞争”:一是重塑现有的竞争空间,二是创建一个全新的空间。这要求企业关注未来而非沉湎过去,关注内部独特资源而非外部环境,建立共同愿景而非刚愎自用。不确定环境中的企业只有建立互赖共生的伙伴型关系,方可掌握足以维系企业持续成长的全部资源与市场机遇。至此,竞合理论(Co-opetition Theory)应运而生。

Adam M.Brandenburger与Barry Nalebuff 首创了“竞合”概念,竞合理论经历了初创期的竞合理论的提出、发展期的竞合模式与关系类型研究和成熟期的竞合变量与测量研究三个阶段。作为组织间关系研究的最新范式,竞合研究的主流范式是以契约为竞合关系建构基础。特别值得提及的是,竞合理论打破了迈克尔·波特对竞争关系是一种“零和博弈”的假设,核心逻辑是竞争企业间的多赢共生,这是“源于对竞争对抗性本身固有缺点的认识”,通过改变参与者、附加值、规则、策略及范围等战略要素,克服传统战略过分强调竞争的弊端(被迫让步、竞争报复等行为导致的价值损失),产生新的机会及随之而来的丰厚利润回报。

虽然从竞争到竞合的研究纷繁复杂,尚需进一步整合与提炼,但在新时代,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为竞合确立一个基本的价值向度。不能不说的是,尽管竞合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的成长和高利润回报,但现行的竞合理论因过于关注竞争与合作之间的具体关系,以致关系成为目的,工具理性替代了价值理性。现行的竞合观是将竞争与合作互为目的与手段,冲淡了竞合的终极目的与价值,混淆了目的与价值同手段与途径的差异,从而把手段和途径当作目的与价值。新时代亟须建立基于目的与价值的新竞合观,这是对基于手段和途径的现行竞合观的根本超越。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从现行狭隘的竞合观到新时代竞合观,不是简单地将竞争与合作相结合,而是竞争与合作从工具理性上升为价值理性,即合作不是为了竞争,因为竞争不是目的,更不是“另一种形式的竞争”,反之亦然。竞争和合作都是手段和途径,两者是相互关联的“立交桥”而不是目的地。

对于高等教育而言,竞合是为了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最终使高等教育的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得以全面地、高质量地实现,这才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应有的竞合观。

(二)新竞合时代高教改革发展的制度关键

新竞合的时代内涵,一是从以往重竞争走向竞争与合作的平衡与协调;二是竞争与合作关系出现了新变化。基于新竞合观,从问题导向出发,当前优化竞合关系应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

1.竞争制度中的人文。竞争可分为个体间竞争与群体间竞争两种,个体间的竞争,过去指的是“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群体间的竞争也可作类似的诠释。仅此看来,竞争似乎很难与人文这一概念关联起来,因为在这样一种竞争中,竞争各方都站在自身的利益立场,进行“零和博弈”。

显然,这种竞争不是人文的,当然也就不会是一种良性竞争。那么,什么样的竞争才是一种人文的良性竞争呢?这主要可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方面,竞争能激发组织和人的潜能和活力,特别是追求卓越的动力。另一方面,竞争中的合作也是不可或缺的,而且与竞争形成“多赢共生”的共同愿景,这便是一种良性的竞合。

在一种良性的竞合状态下,竞争与合作的各方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并在竞争中共同发展进步,在合作中谋求更好的共存方式。英国哲学家休谟说过,“高尚的竞争是一切卓越才能的源泉”,竞争是现实社会中不可避免的一种客观样态,关键在于竞争制度怎样建立,使其“高尚”得到充分体现,而“恶劣”的一面受到限制,这需要在竞争制度的建立中突显人文。

如何构建一种人文的良性竞争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一项重大课题。不论是功利性的政策制度导向,还是“被平庸”的政策制度设计,都不利于人文的良性竞争制度的建立,反而容易激发竞争中的“恶”的一面。对于高等教育而言,要建立起一种人文的良性竞争制度,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分层类竞争机制,即按照不同层类的高校设计各自的竞争制度,遵循各自的竞争规则。如研究型大学彼此之间展开竞争,应用型高校也在同类型高校间竞争,这种竞争更能体现竞争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也更有助于各层类高校各安其位、特色发展、争创一流。对于个体而言也是如此,如教师职称制度在相当意义上是一种竞争制度,长期以来我们是单一的或主要的以学术为导向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这也是导致重科研轻教学现象的重要原因。近年来许多高校实施教师分类评聘职称制度,即按教学类职称、教学科研类职称和科研类职称来分类进行职称评聘,这不仅更加科学合理,而且更加公平,更能体现这一竞争制度的人文性。

二是竞争中的动态身份机制,不论是对于机构还是个体,其竞争往往是为了获得一种社会身份,因为社会身份是与各种资源配置和流向紧密关联的。所以,高校为获得某种社会身份而展开竞争。而一旦通过竞争获得的身份被固化,却又失去了竞争制度原有的激发活力的功能。因为只有动态身份,才能持续地激发高校的活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成就”高校,这种自我实现对高校来说无疑是人文的。对于个体同样如此,比如,当前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制度改革,一个重要方向便是着眼于动态身份,因为只有动态身份,才能不断激活教师群体,最大限度地发掘教师个体的潜能和“成就”教师个体,由此也体现出最大的人文关怀。

三是适当把握竞争的“度”,这是人文的良性竞争制度构建的另一重要因素。当前,在高等教育领域存在着过度竞争与竞争不足并存的状况。一方面,大学组织的性质、使命、职能及成员特点,决定了其偏好于相对宽松的组织环境,即一种“有组织无政府状态”的松散结合系统,所以,过度竞争并不适合于大学组织的本质特征和人文诉求。另一方面,缺失竞争、安于现状又是中国大学制度的一种历史样态,在不同层类的高校有不同的表现,这也常常被认为是大学缺乏活力的根源之一。因此,基于以上两方面,政策制度设计需要针对当前过度竞争和缺失竞争的具体状况,特别是充分考虑高校的层类情况,设计分层类的竞争制度、承载人文的良性竞争制度。

2.合作制度中的共享,即通过各方的合作,最终成为发展的共同体,而发展共同体的一个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利益的共同体,即共建共享。共享除了物质意义外,更为重要的是目的和价值的共享。从高等教育功能和大学职能的角度看,其目的和价值体现包括学生的成长、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文化的繁荣等。下面着重从大学的教学和科研两大职能来对相关问题作一探讨。

第一,学生的成长。这是大学人才培养的根本旨趣。我们可从以下两方面来认识:一是教学科研的合作共享,从洪堡提出“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思想后,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就成为大学人才培养的一条重要的教学原则。但不可否认,教学与科研“一冷一热”和“两张皮”状况一直困扰着大学的教学,成为大学治理中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顽瘴痼疾。而这一顽瘴痼疾的症结在于重科研、轻教学的评价导向。

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实际上是一个目的、价值皆明确的合作,合作的共享意识能够为解决评价的偏颇提供一个思路,也就是建立科研评价的“教学因子”,即对一个教师的科研评价,不仅要把承担项目、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科研获奖等作为重要指标,同时要把教师科研资源转化为教学资源的转化度作为评价教师科研情况的重要指标。当前在教育部的学科评估和国家级人才评审等重要评价中把人才培养都列为重要指标,实际上也反映了评价导向,即教学与科研合作的共建共享思路。过去大学在团队建设方面,往往教学(专业)团队与科研(团队)是分开而设的。近年来在一些高校,出现了教学科研团队混合设立,并成为大学教学改革的一种重要趋势和方向。至于学科团队建设和评价的目标,也不仅仅是科研目标,而且也包括了人才培养目标,这已成为一种建设和评价的基本要求和原则,也能真正体现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的人才培养的建设方向和价值。

当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新科技进步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是高等学校尤其是“双一流”大学的重大责任和使命,一些高校也在探索和试行实施八年制“本硕博”贯通、定制化学研一体的培养模式。值得提及的是,跨校的“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式,而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如何确保培养方案、培养模式的一体化,这有赖于加强顶层政策设计、制度安排和管理协调,以合作共享思维建立起跨校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共同体。

二是产科教合作共享。产教融合最早出现在职业教育领域,后来拓展到普通高教领域。并又提出了科教融合,当时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不仅指的是大学人才培养,还会涉及大学的其他职能,但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无疑主要是从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而言的。当前作为人才培养改革的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碰到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产科教合作共建共享的共同体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还是延续了过去那种各合作主体基于各自利益立场而开展的“帮扶式”的合作,显然这种缺乏共享的合作是难以持久、深入的。总之,不论是教学科研合作共享,还是产科教合作共享,都是一种旨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大学协同培养人才模式。

第二,科技的发展。自18世纪第一次世界科技革命以来,科技便与高等教育开始“联姻”,且随着科技在国家竞争、社会发展中作用日益彰显和科技不断进步而越来越密切。实际上,科技与高等教育的这种密切关系也是由高等教育的科技功能和高校的职能所决定的。高校的人才培养职能为科技发展和进步提供生力军,科学研究职能为科技发展和进步直接提供支撑,社会服务职能则是践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一环,也是科技发展和进步不可或缺的要素。

正在经历第四次世界科技革命的今天,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化、区块链等技术的新科技发展将给人类社会带来根本性改变,科技与高等教育的关系已进入到深度融合的时代。新科技进步和发展对高等教育的影响,首先是对高等教育提出需求,正改变着高等教育结构、制度和人才培养的内容与模式等。

比如,在高校学科结构方面,当代科学技术高度综合、高度分化、高度智能,使得交叉学科、学科群、学科集群等成为高校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方向,学科交叉融合已成为高水平科研与顶尖人才的重要特征。在专业结构方面,高校的专业是根据社会分工与就业情况来设置的,服务于社会职业的需要。科技革命推动的产业革命引发社会人才需求的变迁,高校专业也随之调整,出现新旧专业的更替现象。新科技进步和发展对专业提出了优化调整的需要,2022年我国高校新增31种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门类。这31个新增专业绝大多数都是紧跟时代前沿、符合时代需求的专业,新增的工学类专业占据所有新增专业的近一半,诸如碳储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智能运输工程、智慧海洋技术等与科学发展、社会进步密不可分的专业。

又如,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这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的第5次修订。新版目录有14个门类,共有一级学科117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该版目录加强了对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的学科支撑和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以及加强了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科专业支撑。不出意外的是交叉学科门类写入新版目录。而应对这种学科和专业新的发展方向和趋势,高校的学术组织制度也在发生变化,一些新的学术组织形式开始出现,比如在一些大学,枢纽(Hub)、学域(Turust)等正在取代传统学科学术架构的学院和学系,项目负责人制度(Principal Investigator,简称PI)广泛流行于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也有学者提出“突破现有组织形态,既保持学科发展的稳定性,又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开展大协作,探索构建矩阵式学术组织构架,下放权力,增强综合研究机构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总之,竞争制度的合作与合作制度的竞争都需要置于高等教育的目的与价值之下进行整合,最终形成基于目的与价值的竞合制度。而竞争中的人文是合作的重要基础,缺乏人文的竞争不可能有真诚的合作,真正意义上的竞合也就不会发生。而没有共享的合作是不可能长久的,也是不人文的。人文与共享是新竞合制度构建的时代趋向。

作者:卢晓中,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

来源:《江苏高教》2022年第10期1-8